致野玫瑰,英文To a Wild Rose,是Edward MacDowell最流行的曲目之一。是一首通过主题陈述对比展开一再现而创作的传统A―B―A的三部曲式在进行陈述。A段是根据印第安五声音阶写成的,B段则是由A段的材料发展而成。整首曲子的音乐风格明快淡雅,生动描述了美国新英格兰地区大自然清新的文化风情,代表了这位美国作曲家极力表现得民族主义精神。 在创作时,当他的妻子听到一个音乐的片断时对他说,她感觉到了围绕在他每年小庄园的周围的那些美丽的野玫瑰花群,于是他将这个乐思完成为一首小曲。
Edward MacDowell作为美国历史上,同时也是世界音乐史上优秀的作曲家、钢琴家。他的钢琴小品集风格浓郁,其成功之处在于探索美国当地民间风俗和传统。按照音乐的标题和曲名评定音乐在当时蔚然成风,因而MacDowell获得有真正美国风格作曲家的名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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